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财政票据种类和式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5    浏览次数: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单位,各有关金融机构

按照政务公开和规范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的要求,现将2016年度我省30种财政票据种类和式样予以公布,其中:非税收入票据18种,其他财政票据12种(详见附件1、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新版《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自助卷式)。为适应改革要求,方便缴款人取票,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启用单联卷式< 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非税〔2015〕6号)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启用《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自助卷式)。该票据适用于纳入网络版票据系统管理、通过网上银行等方式收缴非税收入且配置了自助打票机的各执收单位。该票据由自助打票机打印出票。

二、规范《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范围。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非税〔2014〕7号)规定,对原版票据使用范围进行修订,并在新版票面下方注明“本收据仅适用行政事业单位取得非国库集中支付来源的财政性资金及行政事业单位之间暂收往来结算资金时开具”。

附件: 1、福建省2016年度财政票据种类

2、福建省2016年度财政票据式样

福建省财政厅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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